成功走出一条符合时代潮流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
中国为国际人权事业作出重大贡献
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陈旭大使2月16日就中国参加《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履约审议会议向媒体介绍有关情况。
陈旭大使表示,《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是国际人权宪章之一,也是联合国核心国际人权公约之一。中国于2001年3月批准该公约,并于2005年4月接受首次履约报告审议。2月15日-16日的这次审议,是中国第三次接受审议。中方对此高度重视,派出由中央政府、香港特区政府和澳门特区政府组成的高级别代表团出席,涵盖经济、社会、文化领域的主要相关部门。
他说,为全面反映中国作为缔约国履行公约义务的情况,中国外交部会同立法、司法、行政等部门组成报告撰写跨部门工作组,认真完成了报告撰写。为体现开放透明、认真负责态度,中国政府在撰写过程中广泛征询非政府组织、学术研究机构以及公众意见。2019年12月,中方按期提交履约报告。该报告客观全面反映了自上轮审议以来中国促进和保护经社文权利的政策、实践和成就,详细介绍了履行《公约》缔约义务和落实上轮审议结论性意见的最新情况和切实进展。2022年3月,中国政府还根据委员会初审问题单按期提交了翔实的补充答复材料。
他表示,中国政府始终遵循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精神,积极承担人权保护的国际法律义务,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把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协调增进全体人民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中国人民的经社文权利保障水平迈上了新台阶。中国成功走出了一条符合时代潮流、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为国内人权进步和国际人权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中国持续完善促进和保护经社文权利的总体规划,围绕农村扶贫开发、教育改革等几十个涉及经社文权利的具体领域制订了政策文件,连续发布两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并认真开展落实和评估工作。
第二,生存权和发展权的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国内生产总值稳居世界第二位,如期打赢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脱贫攻坚战,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
第三,中国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克服疫情冲击,在14亿多人口的大国实现了比较充分的就业,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四,中国更加充分保障健康权,过去十年中国人均预期寿命增至78.2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3.6亿人。
第五,中国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显著改善,过去十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34.4%,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从68.5%下降到56%。
第六,中国积极保障教育权和文化权,教育普及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第七,中国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被世卫组织列为妇幼健康高绩效10个国家之一,国内95%以上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超过九成60岁以上老年人口可实现居家养老或依托社区养老。
第八,中国还积极开展经社文领域国际合作,累计向166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发展援助,派遣60多万名援助人员。
陈旭大使介绍,香港和澳门特区政府代表也分别在会上介绍了各自在促进经济、改善民生、繁荣文化方面的努力和成就,表示将善用国家支持、把握发展机遇,在“一国两制”框架下继续向前迈进。
他说,两天来,中国代表团以开放坦诚的态度同各位委员进行了富有建设性的对话。中方尽可能全面、深入地介绍了上次审议以来,中央政府及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在促进和保护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方面取得的进展和未来努力方向。委员会专家提出多个涉及经济、社会及文化领域的问题,中国代表团逐一予以认真答复,既介绍中国政府所作努力,也不回避困难和挑战,顺利完成了履约审议。
陈旭大使表示,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过程,本质上就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不断推动人权事业发展的进程。中国欢迎各方对中国履约成果的积极评价,虚心接受有关问题的具体评论。在人权问题上,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中国将积极对待有关问题的建设性意见,愿认真研究并把其中有益想法转化为符合中国国情的政策和措施。当前,中国进入国际人权条约密集履约审议周期,中方将继续本着真诚合作和负责任态度,参加条约机构对中国履行条约情况的审议,与各人权条约机构开展沟通与对话,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治理,与有关各方继续开展合作,不断为丰富人类文明多样性、推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