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发洪(1916年-1980年6月2日),原籍河南省永城县,1923年(民国十二年)随父母逃荒至安徽省霍邱县落户。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并转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红四方面军政治部组织科科长。1935年随红四方面军参加长征。后任红三十一军政治部保卫部部长、八路军一二九师第三八五旅七七O团政委、第四野战军四十七军一四O师政委。建国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十七军政委、广州军区副政委、第二炮兵第二政委、昆明军区副政委、武汉军区副政委。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980年因病逝世。
人物生平
1916年(中华民国五年),陈发洪生于河南省永城县。
1923年(民国十二年),陈发洪随父母逃荒至安徽省霍邱县落户。
1930年(民国十九年),陈发洪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并转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四方面军第七十三师二一七团连政治指导员,第四军十二师三十五团交通队队长,第三十一军九十一师二七一团政治委员,红四方面军总政治部组织部科长,第三十一军政治部保卫部部长。参加了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九师三八五旅政治部组织科副科长,科长,七七○团政治委员,陕甘宁边区关中军分区第三团政治委员。
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民主联军第二十旅政治部主任,东北野战军第十纵队二十九师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第四野战军四十七军一四○师政治委员。
建国后,陈发洪任四十七军政治部主任。
1952年,陈发洪参加抗美援朝,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四十七军政治部主任、副政委、代政委。获朝鲜二级国旗勋章、二级自由独立勋章。回国后,历任47军政委、广州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广州军区副政委。
1970年到1975年,任第二炮兵政委。后任昆明军区副政委、武汉军区副政委。
1980年6月2日,陈发洪病逝于武汉。
1952年,陈发洪参加抗美援朝,获朝鲜二级国旗勋章、二级自由独立勋章。
1955年,陈发洪被授予少将军衔 ,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