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毓标(1908年~1997年4月25日) ,江西省横峰人。1927年底参加弋横暴动。1928年9月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1930年8月转为中共党员。历任乡苏维埃主席,区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县委书记,中心县委书记,闽浙赣省委组织部长、省委委员,皖南红军独立团政治委员等职。在南方三年游击战争中,参与开辟了皖浙赣游击根据地,并于1936年7月率皖浙赣红军独立团,攻克了开化和昌化县城。1937年3月,在抗击国民党重兵“清剿”中,身负重伤被俘。抗战爆发后,经营救出狱。后历任新四军政治教导员、团政治委员、军分区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旅副政治委员等职。解放战争时期,历任旅政治委员、师政治委员、军政治部主任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军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军政治委员、华东军区装甲兵政治委员,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997年4月25日在南京逝世。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刘毓标(1908-1997),江西横峰人。1927年4月投身革命。 同年底,参加了著名的“弋横暴动”,192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 主义青年团,193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历任乡苏维埃主席、中共葛源区委书记、皖南特委委员、歙县县 委书记、太平中心县委书记、皖南红军独立团政委、皖浙赣省委 ,组织部长等职。参加了创建和发展赣东北苏区的斗争,领导创建 了皖南第一个苏堆埃政权。1934年12月转人中国工农红军后,在艰苦卓绝的南方三年游击战争中,英勇顽强,坚持斗争,参与 领导开辟了皖浙赣游击根据地,为保存和发展革命武装和地方 党的组织作出了积极的贡献。1937年3月,他在战斗中身负重 伤而被俘,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宁死不屈,保守了党和红军的 秘密,保持了共产党员崇高的革命气节。
抗日战争时期
抗日战争爆发后,刘毓标同志被党营救出狱。历任新四军1 支队政治部总务科科长,新四军江北指挥部教导大队教导员,新 四军江北干部学校政治处主任,抗日军政大学五分校政治部副 主任兼组织科科长,新四军直属政治处主任,52团政委,抗大八 分校政委,淮南军区津浦路东分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等职。期 间,他积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吸收、教育培养革命青年,为党 和军队输送了大批军政干部,为抗日战争的胜利作出了积极贡 献。
解放战争时期
解放战争时期,刘毓标同志历任淮南军区津浦路西分区兼 新四军2师6旅副政委,华东野战军第11纵队31 旅、32 旅政委,第三野战军第29军86师政委,第29军政治部主任等职。率 部参加了淮海、渡江、上海、福州、漳厦等战役,为中国人民的解 放事业建立了功勋。
新中国成立后
建国初期,刘毓标同志历任第29军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政委,华东军区装甲兵政委,领导组建了华东军区装甲兵,为装甲兵部队的建立和发展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1953年7月,率部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并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一级解放勋章。
五十年代后期,刘毓标同志因历史审查的错误论受到错误处理,转业到地方工作,任江苏省政办公室副主任兼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副厅长。“文革”期间,他虽然遭受了严重的迫害,但却始终坚持党性原则,表现出共产党人的铁骨和崇高气节。
1977年,刘毓标同志恢复工作,担任江苏省革委会顾问,省民政厅长、党组书记,1979年任江苏省政协副主席。他始终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投人工作,衷心拥护、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为江苏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尽心尽责。
1980年,经江苏省委复查,并报中央批准,纠正了过去对刘毓标同志错误的历史审查结论,他长期蒙受的不白之冤得到彻底平反。1995年8月,经党中央批准,定为省长级待遇。
1997年4月25日,刘毓标同志因病在南京逝世,享年90岁。
刘毓标独自撰写的《柯村暴动与皖南苏维埃政府》《忆休宁西乡战斗岁月》《在皖南见到方志敏》等文章,以及参与撰写的《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向皖浙进军》《葛源暴动前后》 等文章,为研究中国共产党历史提供了珍贵的文史资料。
妻赵倩,出生于上海一个贫民家庭。曾负责中国共产党地下组织领导的工人救亡协会,后加入新四军。
长子刘华申。
次子刘华明。
长女刘东东。
三子刘华苏,工程兵指挥学院原政治委员,少将军衔。
四子刘华建,江苏省军区原副司令员兼参谋长,少将军衔。
次女刘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