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明(1914年—1998年12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湖北省汉川县人。1933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了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998年12月3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5岁。
人物生平
土地革命时期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彭杨步兵学校排长、连长兼军事教员,红军大学工兵科战术教员,第三科步兵营主任军事教员,教导师第三团副团长、团长。参加了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
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大队队长兼军事教员,主任军事教员,大队教育处副主任兼副大队长,抗大总校训练部军教科科长,第四分校副教育长兼训练部部长,新四军第四师九旅兼淮北军区第一军分区参谋长,华中军政大学副校长。
解放战争时期
解放战争时期,任华东军政大学副校长,第二总队总队长。
建国之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华东军政大学副教育长、教育长,第三高级步兵学校第一副校长,总高级步兵学校干部部部长、副教育长、训练部部长,解放军测绘学院院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测绘局政治委员,湖北省军区政治委员,总参谋部测绘局顾问。
1998年12月3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5岁。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1988年7月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