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怀着崇敬的心情,在这里召开座谈会,纪念刘复之同志诞辰100周年,深切缅怀他的生平业绩,深入学习他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和政法事业不懈奋斗的崇高风范,很有意义。
参加座谈会之前,我又一次重温了刘复之同志生平事迹,深受教育。刘复之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我国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曾任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光辉的一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党和人民深切怀念他!
刘复之同志从青年时代起就投身革命运动,为人民解放和新中国成立英勇奋斗。他出生在广东梅县一个华侨家庭,17岁时子承父业,到香港学做生意,逐渐开阔了眼界,接触了新的社会思潮,增强了关心国家兴亡的意识。全国抗日战争爆发后,他订阅进步书报,了解内地救国图存形势,心中产生了对中国共产党的向往。1937年11月,他放弃在香港安逸的生活,积极投身革命,历经两个多月、辗转北上延安,走进了人民军队,走上了抗日战场。他先后在陕北公学和中共中央党校接受系统的马克思主义教育,进一步坚定了为共产主义奋斗的理想信念,并加入中国共产党。从1938年10月起,他先后担任朱德、刘伯承、邓小平同志秘书,随军转战太行山、冀南平原和晋察冀地区,与根据地军民一起反“扫荡”、锄汉奸、搞生产。抗日战争胜利后,他参加上党战役,打击敌伪残余势力,参加山东阳谷县土地改革,在巩固根据地民主政权、支持晋冀鲁豫地区解放战争中拼搏奉献。
刘复之同志长期担任中央国家机关领导职务,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新中国成立后,刘复之同志先后担任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主任、副部长等职务,积极参与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参与公安部重要文件起草、审改,创办由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刊名的《公安建设》,为建立和发展人民公安事业、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做了大量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面对林彪和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残酷迫害,他坚持原则、毫不妥协,表现出共产党人的坚定信念和铮铮铁骨。1970年4月,在周恩来同志直接关怀下,他恢复工作,担任公安部党的核心小组成员、部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纠正和消除动乱给公安工作造成的负面影响。1977年12月起,刘复之同志先后担任文化部副部长、常务副部长和党组副书记。他在文化部党组领导下,针对“文化大革命”对文化事业的严重破坏,组织开展文化系统“揭、批、查”,全面清除极左路线流毒和影响,有力推动了文化领域各项工作恢复和发展。1982年4月,刘复之同志担任司法部党组书记,同年5月兼任部长。他从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出发,明确司法行政部门的任务,健全司法行政机构和队伍,创办中国政法大学并兼任校长,加强《中国法制报》建设,恢复中国法学会,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进步作出了不懈努力。1983年4月至1985年9月,刘复之同志担任公安部党组书记、部长。他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现了全国社会治安形势“两年见效、三年好转”的目标。他着力加强和改革公安工作,推动实施居民身份证制度,推动加入国际刑警组织,加强公安业务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为人民公安事业发展进步作出了历史性贡献。这一时期,刘复之同志还曾担任或兼任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副书记、常务副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副主任等职务,参加刑法、刑事诉讼法等重要法律起草工作,为恢复重建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破坏的政法领导机构、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倾注了大量心血。
刘复之同志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岗位上做了大量开创性工作,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作出了卓越贡献。1988年4月,刘复之同志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同年6月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他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不动摇,紧扣时代脉搏,积极推进检察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他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把反贪污贿赂犯罪作为打击经济犯罪第一位的任务,推动成立反贪污贿赂侦查专门机构,推进反贪污立法,推动形成了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声势。他注重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要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预审活动,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积极开拓民事行政诉讼等法律监督领域。他十分重视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并重,大力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专业化,筹备成立中央检察干部学院,强化检察教育培训,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忠诚履职、专业精通、秉公执法的检察队伍。他推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创办《中国检察报》,加强检察理论研究,为检察事业发展进步营造了良好环境。
同志们、朋友们!刘复之同志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鞠躬尽瘁、忘我工作,把全部精力献给了党和人民事业。他的光辉业绩深深铭刻在我们心中,他的崇高品格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纪念刘复之同志,就要像他那样笃定理想、坚定信念,永远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刘复之同志从青年时代起就追求革命真理,积极投身中华民族解放事业,历经革命斗争的生死考验,在血与火的淬炼中成长为一名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文化大革命”期间,他遭受错误批判和不公正待遇,被关押一年多,患上高度神经衰弱症,一度出现幻听幻视,在农场劳动中甚至累倒吐血,但他仍坚持革命理想不动摇,在监房中用炭化的火柴棍做学习笔记。纵观刘复之同志革命生涯,无论环境多么险恶、处境多么艰难,他都始终保持昂扬的革命斗志和乐观的革命精神,始终把党和人民事业放在第一位,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今天,我们纪念刘复之同志,就要以他为榜样,坚持不懈地强化理论武装,坚定不移地按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站稳政治立场、增强政治定力,切实做到在思想上高度信赖、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始终紧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
纪念刘复之同志,就要像他那样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永远践行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刘复之同志一生始终以一颗赤子之心,抱诚守真、务实向善,讲真话、办实事、勇担当。担任文化部副部长、常务副部长期间,他领导开展复查平反工作,积极推动一大批党性坚定、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老干部重回一线工作岗位。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后,他排除各种阻力,带头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强调实事求是、秉公办案,坚决查办了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大案要案,维护了社会主义法治权威。他把案件质量看得极其重要,强调办案应贯彻“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原则,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审慎从事,办案的所有事实、证据都要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发现办了错案必须加以纠正。他对刑讯逼供深恶痛绝,明确要求坚决反、长期反。今天,我们纪念刘复之同志,就要以他为榜样,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在重大政治考验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歪风邪气面前挺身而出、坚决斗争,在诱惑干扰面前挺直脊梁、执法如山,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豁得出来、顶得上去,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纪念刘复之同志,就要像他那样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永远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刘复之同志对新生事物总是充满热情,在革命生涯中留下许多力推改革的印记。他担任司法部部长期间,正值司法部恢复重建的关键时期。他以雷厉风行的作风,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机构和体制改革。他向党中央建议,将司法部管理法院机构设置、编制、助理审判员的任免和经费等职能转至最高人民法院,将法制局转至国务院办公厅。他在担任公安部部长期间,推动将公安机关反间谍和情报工作分离出来,与中央调查部合并组建国家安全部,将监狱、劳教管理工作移交司法部,进一步理顺了政法工作格局。他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后,积极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推动制定检察官法,在检察事业发展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今天,我们纪念刘复之同志,就要以他为榜样,站在时代潮头,养成善于适应新变化进行思考的习惯,深化对政法工作规律的认识,把改革作为破解难题的根本出路,积极推动理念、制度、机制、方法创新,努力做到以变应变、以新应新,推动政法事业长远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纪念刘复之同志,就要像他那样热爱人民、服务群众,永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刘复之同志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与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革命战争年代,他认真倾听群众心声,全面考虑群众利益,扎实细致地做好土地改革工作,赢得群众信服和拥护。担任公安部部长期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恶化问题,他参与部署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依法惩处违法犯罪分子,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受贿问题,他在推动建立侦查专门机构的同时,广泛发动群众进行举报,掀起了反贪污贿赂斗争高潮,维护了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今天,我们纪念刘复之同志,就要以他为榜样,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群众需求的新变化,把人民群众对安全和公正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善于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努力把政法工作做到老百姓心坎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纪念刘复之同志,就要像他那样克己奉公、修身养德,永远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刘复之同志一贯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生活简朴、淡泊名利,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从不为他们谋求私利。他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关心同志、爱护干部。他正直的品格、朴素的作风一直为干部群众所景仰和怀念。他一生爱好学习,离休后还保持求知若渴的状态,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他说,“人不是万能的,不懂的东西很多,不懂就要学习,学不进就要灌输,哪怕知道一星半点也比完全不懂要好。”今天,我们纪念刘复之同志,就要以他为榜样,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做到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确保在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面前作出正确选择,努力做有格局、有品位的人,永葆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
同志们、朋友们!在推进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历史征程上,我们一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继承和发扬刘复之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崇高品格和优良作风,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坚定前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来源:《人民日报》2017年04月01日)
今天,我们怀着崇敬的心情,在这里召开座谈会,纪念刘复之同志诞辰100周年,深切缅怀他的生平业绩,深入学习他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和政法事业不懈奋斗的崇高风范,很有意义。
参加座谈会之前,我又一次重温了刘复之同志生平事迹,深受教育。刘复之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我国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曾任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光辉的一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党和人民深切怀念他!
刘复之同志从青年时代起就投身革命运动,为人民解放和新中国成立英勇奋斗。他出生在广东梅县一个华侨家庭,17岁时子承父业,到香港学做生意,逐渐开阔了眼界,接触了新的社会思潮,增强了关心国家兴亡的意识。全国抗日战争爆发后,他订阅进步书报,了解内地救国图存形势,心中产生了对中国共产党的向往。1937年11月,他放弃在香港安逸的生活,积极投身革命,历经两个多月、辗转北上延安,走进了人民军队,走上了抗日战场。他先后在陕北公学和中共中央党校接受系统的马克思主义教育,进一步坚定了为共产主义奋斗的理想信念,并加入中国共产党。从1938年10月起,他先后担任朱德、刘伯承、邓小平同志秘书,随军转战太行山、冀南平原和晋察冀地区,与根据地军民一起反“扫荡”、锄汉奸、搞生产。抗日战争胜利后,他参加上党战役,打击敌伪残余势力,参加山东阳谷县土地改革,在巩固根据地民主政权、支持晋冀鲁豫地区解放战争中拼搏奉献。
刘复之同志长期担任中央国家机关领导职务,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新中国成立后,刘复之同志先后担任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主任、副部长等职务,积极参与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参与公安部重要文件起草、审改,创办由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刊名的《公安建设》,为建立和发展人民公安事业、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做了大量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面对林彪和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残酷迫害,他坚持原则、毫不妥协,表现出共产党人的坚定信念和铮铮铁骨。1970年4月,在周恩来同志直接关怀下,他恢复工作,担任公安部党的核心小组成员、部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纠正和消除动乱给公安工作造成的负面影响。1977年12月起,刘复之同志先后担任文化部副部长、常务副部长和党组副书记。他在文化部党组领导下,针对“文化大革命”对文化事业的严重破坏,组织开展文化系统“揭、批、查”,全面清除极左路线流毒和影响,有力推动了文化领域各项工作恢复和发展。1982年4月,刘复之同志担任司法部党组书记,同年5月兼任部长。他从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出发,明确司法行政部门的任务,健全司法行政机构和队伍,创办中国政法大学并兼任校长,加强《中国法制报》建设,恢复中国法学会,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进步作出了不懈努力。1983年4月至1985年9月,刘复之同志担任公安部党组书记、部长。他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现了全国社会治安形势“两年见效、三年好转”的目标。他着力加强和改革公安工作,推动实施居民身份证制度,推动加入国际刑警组织,加强公安业务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为人民公安事业发展进步作出了历史性贡献。这一时期,刘复之同志还曾担任或兼任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副书记、常务副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副主任等职务,参加刑法、刑事诉讼法等重要法律起草工作,为恢复重建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破坏的政法领导机构、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倾注了大量心血。
刘复之同志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岗位上做了大量开创性工作,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作出了卓越贡献。1988年4月,刘复之同志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同年6月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他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不动摇,紧扣时代脉搏,积极推进检察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他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把反贪污贿赂犯罪作为打击经济犯罪第一位的任务,推动成立反贪污贿赂侦查专门机构,推进反贪污立法,推动形成了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声势。他注重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要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预审活动,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积极开拓民事行政诉讼等法律监督领域。他十分重视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并重,大力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专业化,筹备成立中央检察干部学院,强化检察教育培训,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忠诚履职、专业精通、秉公执法的检察队伍。他推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创办《中国检察报》,加强检察理论研究,为检察事业发展进步营造了良好环境。
同志们、朋友们!刘复之同志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鞠躬尽瘁、忘我工作,把全部精力献给了党和人民事业。他的光辉业绩深深铭刻在我们心中,他的崇高品格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纪念刘复之同志,就要像他那样笃定理想、坚定信念,永远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刘复之同志从青年时代起就追求革命真理,积极投身中华民族解放事业,历经革命斗争的生死考验,在血与火的淬炼中成长为一名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文化大革命”期间,他遭受错误批判和不公正待遇,被关押一年多,患上高度神经衰弱症,一度出现幻听幻视,在农场劳动中甚至累倒吐血,但他仍坚持革命理想不动摇,在监房中用炭化的火柴棍做学习笔记。纵观刘复之同志革命生涯,无论环境多么险恶、处境多么艰难,他都始终保持昂扬的革命斗志和乐观的革命精神,始终把党和人民事业放在第一位,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今天,我们纪念刘复之同志,就要以他为榜样,坚持不懈地强化理论武装,坚定不移地按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站稳政治立场、增强政治定力,切实做到在思想上高度信赖、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始终紧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
纪念刘复之同志,就要像他那样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永远践行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刘复之同志一生始终以一颗赤子之心,抱诚守真、务实向善,讲真话、办实事、勇担当。担任文化部副部长、常务副部长期间,他领导开展复查平反工作,积极推动一大批党性坚定、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老干部重回一线工作岗位。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后,他排除各种阻力,带头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强调实事求是、秉公办案,坚决查办了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大案要案,维护了社会主义法治权威。他把案件质量看得极其重要,强调办案应贯彻“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原则,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审慎从事,办案的所有事实、证据都要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发现办了错案必须加以纠正。他对刑讯逼供深恶痛绝,明确要求坚决反、长期反。今天,我们纪念刘复之同志,就要以他为榜样,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在重大政治考验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歪风邪气面前挺身而出、坚决斗争,在诱惑干扰面前挺直脊梁、执法如山,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豁得出来、顶得上去,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纪念刘复之同志,就要像他那样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永远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刘复之同志对新生事物总是充满热情,在革命生涯中留下许多力推改革的印记。他担任司法部部长期间,正值司法部恢复重建的关键时期。他以雷厉风行的作风,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机构和体制改革。他向党中央建议,将司法部管理法院机构设置、编制、助理审判员的任免和经费等职能转至最高人民法院,将法制局转至国务院办公厅。他在担任公安部部长期间,推动将公安机关反间谍和情报工作分离出来,与中央调查部合并组建国家安全部,将监狱、劳教管理工作移交司法部,进一步理顺了政法工作格局。他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后,积极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推动制定检察官法,在检察事业发展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今天,我们纪念刘复之同志,就要以他为榜样,站在时代潮头,养成善于适应新变化进行思考的习惯,深化对政法工作规律的认识,把改革作为破解难题的根本出路,积极推动理念、制度、机制、方法创新,努力做到以变应变、以新应新,推动政法事业长远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纪念刘复之同志,就要像他那样热爱人民、服务群众,永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刘复之同志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与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革命战争年代,他认真倾听群众心声,全面考虑群众利益,扎实细致地做好土地改革工作,赢得群众信服和拥护。担任公安部部长期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恶化问题,他参与部署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依法惩处违法犯罪分子,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受贿问题,他在推动建立侦查专门机构的同时,广泛发动群众进行举报,掀起了反贪污贿赂斗争高潮,维护了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今天,我们纪念刘复之同志,就要以他为榜样,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群众需求的新变化,把人民群众对安全和公正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善于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努力把政法工作做到老百姓心坎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纪念刘复之同志,就要像他那样克己奉公、修身养德,永远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刘复之同志一贯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生活简朴、淡泊名利,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从不为他们谋求私利。他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关心同志、爱护干部。他正直的品格、朴素的作风一直为干部群众所景仰和怀念。他一生爱好学习,离休后还保持求知若渴的状态,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他说,“人不是万能的,不懂的东西很多,不懂就要学习,学不进就要灌输,哪怕知道一星半点也比完全不懂要好。”今天,我们纪念刘复之同志,就要以他为榜样,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做到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确保在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面前作出正确选择,努力做有格局、有品位的人,永葆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
同志们、朋友们!在推进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历史征程上,我们一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继承和发扬刘复之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崇高品格和优良作风,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坚定前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来源:《人民日报》2017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