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青云(1917—1997),湖北省汉川县人,1935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二方面军第四师十团警卫排长、代连长。参加了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0师三五八旅七一五团特务连副连长、旅教导队政治指导员,大青山骑兵支队第三团连政治指导员。解放战争时期,任晋西北军区后勤部军需部政治处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西北军区后勤部军需部政治委员、部长兼政治委员,西北军区后勤部军需生产部部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军需生产部副部长、工厂管理部副部长、企业部副部长、军需部部长、工厂管理部政治委员、军需生产管理部政治委员。一九六四年晋升为少将军衔。解放军总后勤部原军需生产管理部政治委员。
1997年5月20日,颜青云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0岁。
人物经历
颜青云同志是土地革命时期,他历任班长、排长等职,长征途中负责团里的警卫任务。抗日战争时期,他历任副连长、连政治指导员等职,参加了绥远武川县南土城子等战斗。解放战争时期,他历任绥远集宁公营民生毛织厂经理、山西晋绥洪涛印刷厂厂长、西北军区后勤部政治处主任等职,保证了部队军需物资供给。新中国成立后,他历任西北军区后勤部政治委员、部长兼政治委员,西北军区军需生产部部长,总后勤部军需生产部副部长、工厂管理部副部长、企业部副部长、军需部部长、工厂管理部政治委员等职,为军队后勤建设和发展作出了贡献。他1964年晋升为少将军衔。
1997年5月20日,颜青云同志,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