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贤才(1916-1983),一九三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一九三五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生平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河南省罗山县特委便衣队队长。坚持了南方三年游击战争。
抗日战争时期,任新四军第四支队政治部警卫排排长,江北游击纵队第三大队中队政治指导员、连政治指导员,新四军第二师五旅十五团副营长,淮南军区独立旅第四团营长,淮南军区独立团副团长,西分区定合支队参谋长,新四军第二师六旅十七团参谋长、副团长、团长。
解放战争时期,任华中野战军第六纵队十八师五十二团团长,华东野战军随营学校高级干部队队长,南下干部团团长兼政治委员,华东野战军第三纵队九师副参谋长,第三野战军二十二军六十四师副师长兼参谋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浙江军区第十军分区副司令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师长,副军长,济南军区副参谋长,济南军区司令部顾问。
一九六四年晋升为少将军衔。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二级解放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