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柱国(1913—1992)山西省繁峙县人。一九三七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共繁峙县委宣传部部长,县议会副仪长,中共繁峙县委书记兼县支队政治委员。解放战争时期,任雁北行政公署专员,北岳军区后勤部参谋长,第二十兵团后勤部代部长,兵团后勤部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公安军后勤部政治委员,东北军区铁道公安总队副政治委员,公安军师政治委员,黑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兼人民武装警察总队政治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政治部副主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政治部顾问。一九六四年晋升为少将军衔,曾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抗日战争时期,他参加了百团大战;解放战争时期,他参加了应县、绥远、张家口、解放北平以及太原等战役,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立下了功勋。新中国成立后,他为公安部队和二炮部队建设贡献了力量。
人物职务
第二炮兵政治部原顾问。
张柱国同志是山西省繁峙县人。1937年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县动员会宣传部长,区委书记,县委书记,县支队政治委员,公署行政专员,兵团后勤部代部长,政治委员,军委公安后勤部政治委员,公安师政治委员,黑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公安总队政治委员,公安部队黑龙江省总队第二政委,公安部队政治部副主任等职。1964年由大校晋升为少将军衔。
抗日战争时期,他参加了百团大战;解放战争的时期,他参加了应县、绥远、张家口、解放北平以及太原等战役,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立下功勋。新中国成立后,他为公安部队和二炮部队建设贡献了力量。
张柱国同志因病于1992年10月20日在北京逝世,享年7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