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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家胜(1914年—2007年8月3日),江西莲花县人。一九二九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九三二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江西莲花县乡苏维埃政府委员、主席,区苏维埃少先队主任委员,游击队政治委员,警卫营政治委员,红八军第二十四师七十一团宣传干事、连指导员,红六军团模范师政治部技术书记,军团政治部总务处长。参加了棠市伏击战和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0师三五九旅教导营队指导员,第七一八团营教导员,八路军南下支队营政治委员,第三五九旅政治部组织科长,解放战争时期,任西北野战军第二纵队政治部组织部长,第一兵团组织部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新疆军区政治部组织部部长、后勤部政治委员,政治部干部部代部长,南疆军区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政治委员,新疆军区政治部副主任,乌鲁木齐军区政治部顾问。一九六一年晋升为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人物生平

 

朱家胜是江西省莲花县人,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参加了长征。革命生涯中,他历任干事、指导员、教导员、游击大队政委、科长、团政委、纵队政治部组织部部长、兵团政治部组织部部长,新疆军区政治部组织部部长、后勤部政委、干部部代部长,南疆军区政治部主任、副政委、政委,新疆军区政治部副主任等职,为部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作出了贡献。

朱家胜1961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曾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和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朱家胜同志,因病于2007年8月3日在南京逝世,享年93岁。 


人物轶事 


朱家胜将军,建国后任职驻新疆部队三十余年,艰苦奋斗,无怨无悔,操守廉洁,俭德夙著。将军宅四周空地必点豆种菜,尤喜种南瓜。将军常言:“从井冈山起,我就爱吃南瓜。南瓜好啊,既可当饭,又可当菜。”凡南瓜收获前,必摘南瓜叶、南瓜藤、南瓜花炒菜吃,曰:“不要浪费了!”

朱家胜将军节俭。将军晚年与杨伯达同志一道调查南疆军区前身部队红六军团和三五九旅的军史资料,足迹遍及十余省、二十余县市。杨伯达回忆言,将军能宿大房子,不住单人间;能挤公共汽车,不打的士;能吃大排档,不吃饭馆。出发时带两万余元,归来时仍余万余元,均悉数上缴。财务人员算账时大惊讶:“两位老首长除去旅差费,平均每天伙食标准比一般干部还低。” 

“文革”后期某日,朱家胜将军出差至湖南。其时,将军女儿朱南荣于广州军区工作。湖南省军区某领导与将军言:“难得从新疆出来一趟,何不顺道到广州看看女儿,抱抱孙子啊!”将军断然回绝,曰:“我不是来探亲的,不能浪费这个钱。”又某日,将军至云南某县出差。由昆明转车,时夜半。同行者劝之,先到昆明住一晚,明日再到该县。将军曰:“不要浪费这个钱了。”即乘公共汽车到某县人武部,入宿招待所一间五六人住的大房间。次日,武装部长接昆明军区电话,方知来了一位大干部,大惭,急与之换房,将军已离矣。

朱家胜将军节约而不小气,俭朴而不吝惜。将军家人回忆,将军历年工资积蓄,几近于无,或捐献支援地方建设,或购买“爱国公债”,或资助希望工程,或帮助生活困难的乡亲、战友,出手大方,毫不犹豫。1957年,为支援建设疏勒县“八一”拖拉机站,将军带头捐钱1000元。次年又购买“爱国公债”1000元,是当时南疆部队买国债最多的干部。60年代末某年,朱家胜将军一次性交纳党费5000元。其时,将军任新疆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主要作品

 

朱家胜将军有回忆录《飘动的篝火》传世。1959年于《人民文学》发表,蜚声一时,著名作家杜鹏程撰文称之为战争文学的范本,英雄主义的颂歌。该文先后被收录于高中语文、《中国当代文学史》及中学、大学语文教材,并翻译成法文、英文、西班牙文等多国文字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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