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广化(1905年1月13日-2004年4月21日),又名曹苏民、赵屏东、曹苏生、曹更民、曹伯英、旷华、曹光化。安徽省寿县人,农民家庭出身。少将军衔,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原副书记。
1925年为黄埔军校第四期入伍生,1926年转入第六届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率寿县游击队参加中国工农红军。抗日战争时期,他先后任科长、陕北军委军事工业局政治处主任等职。解放战争时期,他历任师政治部主任、东北民主联军辽东军区后勤部政治部主任、东北野战军后勤部运输部政委,参加了新开岭、四保临江、梅河口和辽沈、平津战役。
新中国成立后,他先后担任中南军区军需部政治部主任,步兵学校政委,总干部部军衔奖励部副部长、部长,总政治部干部部副部长,防化兵部政委,总政治部总组织部顾问等职。
曹广化是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他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曾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和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曹广化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4年4月21日在北京逝世,享年100岁。
生平经历
北伐战争
1925年9月考入广州黄埔陆军军官学校第四期,为入伍生,肄业。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一说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6年5月转入毛泽东主办的第六届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9月至1927年1月任安徽省农民运动委员会委员。1926年9月受党的指派,回原籍安徽发动群众。9月下旬在安徽寿县双河集(今属长丰县)建立直属中央的合肥北乡党支部。在下塘集一带建立双河集、造甲店、白家河、陈刘集等4个农民协会,开展农民运动,支援北伐战争。
1927年1月到安庆等地从事农运工作。
大革命失败后
大革命失败后,按照中共安徽临时省委的指示,从汉口返回寿县。1927年7月至1928年3月任中共安徽省寿(阳)凤(台)临时县委书记。以教书为掩护,开展党的活动,恢复和建立党的组织,聚集革命力量,同国民党反动派作斗争。
1930年6月参加中共中央在上海举办的县委书记训练班学习。7月任中共阜阳中心县委组织部部长。
1931年12月至1932年7月兼任中共皖西北中心县寿县县委书记。
1932年1月任中共皖北临时特委代理书记。5月率寿县游击队100余人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月任红四方面军第二十五军第七十三师师部书记。
1933年5月任红四方面军总参谋部书记。6月红军第一、四方面军会师后,任红军总司令部机要科副科长、科长。参加了二万五千里长征。
1936年6月至1937年8月,先后在红军大学第一科、抗日军政大学第二期学习。
抗战时
抗日战争时期,他先后任科长、兵工厂政委、陕北军委军事工业局政治处主任等职。
1937年8月任八路军总留守处作战科科长、中央军委后勤直属队党总支委员。
1939年任中央军委军事工业局政治处主任兼兵工厂政治委员。
1940年3月任中央军委后勤政治部组织科科长。
1942年进中共中央党校学习,任第七支部小组长。参加延安整风运动。
1942年6月起先后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第三八五旅第七七○团、第二团政治委员。
1943年1月至1945年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师陇东军分区兼第三八五旅警备第四团政治委员、团军政委员会书记。
1943年任中共陇东曲子、镇原县委会委员。
1945年4月至6月作为陕甘宁边区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
解放战争
1945年11月起任东北人民自治军第二纵队第一旅(1946年2月改为东北人民自卫军第四纵队第十旅)政治部主任。
1946年7月至1947年2月任东北民主联军第四纵队第十师政治部主任、党委委员。
1947年11月任辽东军区后勤部政治部主任、党委委员。
1948年1月任东北野战军第四纵队第十师政治部主任。4月任东北野战军东线后勤部政治部主任、党委委员。同年11月至1949年3月任东北野战军后勤部运输部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党委副书记(1948年12月起)。
1949年4月至5月任第四野战军后勤部运输部政治委员。5月至9月任第四野战军兼华中军区运输部政治委员。参加新开岭、四保临江、梅河口和辽沈、平津等战役。
建国后
新中国成立后,他先后担任中南军区军需部政治部主任,中南军政大学第一分校政委,步兵学校政委,总干部部军衔奖励部副部长、部长,总政治部干部部副部长,防化学兵部政委,军事检察院检察长,总政治部组织部顾问等职。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他被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后兼任中央“两案”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共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1950年4月任中南军区军需部政治部主任、党委委员、中南军区纪委委员。10月任中南军政大学第一分校政治委员、党委书记。
1951年6月任解放军第二十步兵学校政治委员。
1952年8月至1954年4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干部管理部军衔奖励部副部长,1954年4月至1958年10月任部长。
1954年5月至1958年10月任总干部部党委委员。
1958年11月至1963年8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副部长。
1963年8月至1965年8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学兵部政治委员。
1963年10月至1965年9月任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学兵部委员会常务委员、书记。
1965年8月至1969年12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1965年12月至1969年12月任军事检察院党委书记。
“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后平反。
1975年10月任总政组织部顾问。
1978年12月至1982年9月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
1979年2月起重任军事检察院检察长。
1981年2月至1985年3月任中共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1982年9月至1985年9月任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1987年离休。
2004年4月21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100岁。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