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焕民(1912年6月—1994年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中国第一次和第二次氢弹空投核试验总指挥,湖北孝感人。1929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年8月参加革命。1934年11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参加了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
1994年1月10日在南京逝世,享年82岁。
人物生平
土地革命时期
1929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年8月在湖北孝感参加赤卫队,任战士、班长、副排长、司务长,孝感县总工会青工会少共委员,鄂东北游击总司令部收发科科长。
1932年8月,任红25军223团营部、团部书记。
1934年11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参加了长征。
1935年9月,任红25军73师参谋主任。12月,任红73师侦察科科长。
1936年2月,任红73师独立营政委。4营为陕北瓦窑堡红军大学1期学员。12月,任红25军74师参谋长,陕甘宁边区警备4团参谋长。
抗日战争时期
1938年2月,任抗日军政大学大队长兼军事教员。
1939年4月,任新四军豫鄂挺进纵队1团副团长兼参谋长。
1939年6月,任5团政委。
1941年5月,任鄂豫边区第1纵队司令员兼政委。11月,任新四军5师特务旅副旅长兼参谋长。
1942年5月,任抗敌自卫军副指挥官。8月,任中原军区第1军分区参谋长。11月,任抗日军政大学10分校副校长。
解放战争时期
1945年11月,任中原军区(新四军5师)第2纵队14旅、13旅政委。
1947年8月,任晋冀鲁豫军区第12纵队34旅政委。
1947年11月,任江汉军区第1军分区司令员。
1949年5月,任湖北大冶军分区司令员。
1949年7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野战军第51军副军长。
建国之后
1949年5月,任湖北大冶军分区司令员、第4野战军第51军副军长。
1950年11月,任陆军第21兵团参谋长。
1952年7月,任中南军区空军副司令员、军区党委常委。11月,任华东军区、南京军区空军副司令员、军区党委常委。
1956年1月,任南京军区第1副司令员、军区党委常委。
1962年3月~1975年8月,任兰州军区空军司令员、党委副书记。
1969年,任兰州军区党委常委(~1973年)、军区空军党委第1书记。
1975年8月,与南京军区空军司令员刘懋功将军对调,任南京军区空军司令员(~1979年10月)、军区党委第1书记、副书记(1978年起)。
是第5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第9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10大代表。
1994年1月10日,在南京逝世。
1955年9月,被授予少将军衔。获2级八一勋章、1级独立自由勋章、1级解放勋章。
1988年7月,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1级红星功勋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