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震(1914年12月—1973年10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河北藁城人。1936年参加革命,193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等。曾任沈阳军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公安部常务副部长。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 1973年10月21日在北京自杀身亡。
人物生平
李震(1914-1973),藁城县(今藁城市)庄合村人。1936年在北平上学期间从事学生运动,同年参加革命。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被党组织派往山西国民革命军军官教导团, 任连指导员。
七七事变后,先后担任山西决死队二纵队指导员、团政治部主任,太行军区第四军分区政治部主任。期间,1938年5至6月,曾以八路军工作团团长身份(即县委书记)在井险县(南)苍岩山一带开辟工作。
1942年赴中共中央北方局党校参加整风。
1943年后历任一二九师政治部主任,第六纵队十八旅政治委员,第六纵队政治部主任、政治委员等职。
新中国成立后,任重庆总工会主席,第十二军副政治委员、政治委员,第三兵团政治部主任,沈阳军区政治部副主任、主任、副政治委员,公安部副部长、部长、公安部革委会主任、党的核心小组组长。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是中共第九届、第十届中央委员。
1973年10月21日在北京自杀。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
女儿:李豆豆。
1973年10月,李震在北京自杀身亡,根据后来公安部党组向中央报告的报告称:据调查,李震因追随谢富治积极参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在林彪问题败露后,畏罪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