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真(1918年—1999年5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江西省永新县人。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3年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参加了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999年5月25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1岁。
人物生平
土地革命时期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六军团卫生部医务科政治指导员。参加了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0师三五九旅七一七团医生,七一八团主治医生,冀中军区特务团卫生队队长,冀中人民自卫军卫生部政治委员,冀中军区警备旅卫生部部长兼政治委员,晋察冀军区第三军分区卫生部部长。
解放战争时期
解放战争时期,任冀察军区卫生部副政治委员、政治委员,察哈尔军区察南军分区政治部主任,华北野战军第三纵队九旅政治部主任,第十九兵团六十三军一八八师政治委员。
建国之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军事学院政治部干部部部长,军政治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学兵部政治委员,工程兵政治委员,总后勤部副政治委员。
是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1985年,按大军区正职离休。
1999年5月25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1岁。
1953年,被授予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二级国旗勋章和二级自由独立勋章。
1955年,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三级八一勋章,二级自由勋章和二级解放勋章。
1988年,获一级红星勋章。
著作
《老年人学书法》
《烽火岁月》
书法
《李真书法选集》
诗词
《李真诗词选集》
《李真诗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