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拥辉(1917年—1991年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江西瑞金人。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3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5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参加了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等。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曾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91年2月13日,在沈阳逝世,享年74岁。
人物生平
土地革命时期
193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35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31年至1933年,任江西省瑞金县叶坪乡儿童团长、区少先队区队长。
1933年5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历任少共国际师四十三团通信员,红一军团保卫局学员、巡视员。参加了长征。
1935年5月,任红一军团一师二团副特派员。同年7月,任红一军团二师四团特派干事、二师特派干事。
1936年7月,任红一军团二师直属队特派员。
抗日战争时期
1938年10月,任一一五师六八六团二营政治干事。
1939年1月,任一一五师六八六团二营政治教导员。
1939年7月,任六八六团政治委员。
1940年1月,任六八六团一大队政治委员。
1940年6月,任鲁南支队六团副政治委员。同年10月,任教导五旅十三团政治处主任。
1942年5月,任教导五旅十四团代政治委员。
1943年3月,任滨海军区十三团一营政治教导员,同年7月,任一营营长。
1944年3月,为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党校学员。
1944年12月,任滨海军区十三团团长。
参加了午城井沟、陆房突围战斗。
解放战争时期
1946年2月,任东北民主联军第一纵队一师二团团长。同年夏,任一师副师长。
1947年5月,任一师代师长。8月,任东北民主联军副师长、东北野战军第一纵队一师师长,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8军一一二师师长。
1949年8月,任解放军第三十八军参谋长、副军长。
参加了临江、辽沈、平津、渡江、广西等战役。
建国之后
1950年10月19日,赴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三十八军副军长。
1952年8月,任志愿军第三十八军、陆军第三十八军代军长。
1953年5月,任陆军军长。7月,朝鲜停战协定签字前离朝回国。
1957年8月,任沈阳军区副参谋长。
1958年5月,兼沈阳卫戍区副司令员。
1960年5月,任旅大警备区副司令员。
1960年8月,在解放军高等军事学院速成系一期学习。
1962年6月,任旅大警备区司令员。
1964年8月,任沈阳军区参谋长。10月,任军区党委常委,
1968年5月,任沈阳军区副司令员。9月,任军区党委副书记。
1983年10月,任福州军区司令员、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1985年,离休。
是中共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中共十三大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1991年2月13日,在沈阳逝世,享年74岁。
组织撰写《三十八军在朝鲜》
1955年9月,被授予少将军衔。曾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1988年7月,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墓葬
2017年8月5日,江拥辉的骨灰安葬在福寿园国际集团辽宁观陵山艺术园林将军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