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贤权(1915年9月27日—1992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江西吉安人。192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8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参加了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等。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992年6月15日,在济南逝世,享年77岁。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1915年9月27日,刘贤权出生于江西庐陵县(今吉安市青原区)富田镇江背村一个农民家庭。7岁时上了两年私塾。
土地革命时期
192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0月,任吉安县第七区江背村少年先锋队队长,以后又担任了乡少年队队长、区委青年委员会委员。
1930年8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历任红十二军三十五师一0五团三连战士、红二十二军独立四师司令部通讯员、通讯班长,独立四师某团青年干事。
1931年11月,在瑞金红校四期学习。
1932年春,任红一军团二师六团三连政治指导员,六团三营机枪连政治指导员。
1933年夏,任六团特务连政治指导员,六团司令部政治指导员。10月,任六团卫生队队长兼政治指导员。
1934年3月,任红一军团二师卫生部政治委员。参加了长征。
1935年1月,任陕甘支队二师五团卫生队政治指导员。11月,任二师轮训队政治指导员。
1936年春,任红一军团二师政治部民运科民运工作队长、敌工科干事。12月,任民运科科长。
抗日战争时期
1937年8月,任八路军第一一五师三四三旅政治部民运干事。9月,任一一五师教导大队民运股股长。11月,任三四三旅政治部民运科科长。
1938年8月,任冀鲁边区挺进纵队政治部民运部部长兼统战部部长,同时兼任乐陵(靖远)区政治部主任和冀鲁边区战地总动员委员会主任。
1939年2月,任挺进纵队五支队政治部主任。8月,任挺进纵队五支队政治委员。
1940年5月,任冀鲁豫军区运河支队政治部主任。9月,任鲁西军区第一军分区司令员,冀鲁豫军区第一军分区司令员。
1942年12月,任冀鲁边军区政治部主任。
1943年7月,任冀鲁边军区代司令员。
1944年3月,任山东渤海军区第三军分区司令员。
解放战争时期
抗日战争胜利后,担任渤海军区第二军分区司令员,山东军区警备第六旅旅长、东北绥宁军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合江军区牡丹江军分区司令员,绥宁军区司令员。
1947年1月,任合江军区富锦军分区司令员。7月,任东北民主联军第一纵队三师政治委员。
1948年3月,任东北野战军第一纵队政治部主任,8月,任第一纵队三师师长。
1949年3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三十八军一一四师师长。
建国之后
1949年11月,任陆军第三十八军副军长兼一一四师师长。
1950年7月,任陆军第四十七军副军长。
1951年4月,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四十七军副军长。
1952年10月,任志愿军第四十七军政治委员。
1953年5月,任海南军区副司令员。
1955年1月,在解放军军事学院高级速成系学习。9月,在解放军军事学院战役系学习。
1957年10月,任陆军军长。
1960年5月,任沈阳军区副参谋长。
1966年10月,任中共青海省委书记处书记。
1967年8月,任青海省革委会主任,中共青海省核心小组组长。
1968年9月,任铁道兵政治委员。11月,任铁道兵党委第一书记。
1969年4月,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中共中央军委办事组成员。5月,任铁道兵司令员、铁道兵党委第一书记。
1970年,兼任国务院文化组副组长。
1971年3月,任中共青海省委第一书记。10月,任中共中央军委办公会议成员。
1975年4月,任济南军区副司令员。8月,任军区党委常委。
1977年12月,任济南军区顾问。
1981年7月,按副大军区职待遇。
是中共第九届、十届中央委员,第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任中央军委委员(先后为中央军委办事组成员、中央军委办公会议成员)。
1992年6月15日,在济南逝世,享年77岁。
1955年9月,被授予少将军衔,获得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1988年,获得二级红星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