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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丰(1915年—1993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河南省渑池县英豪镇吴窑头村人。1929年因生活所迫,随同乡人抢地主粮食,加入杆子武装。1930年春被冯玉祥部收编。1931年12月参加宁都起义,被编入红5军团13军39师。参加了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文化大革命”中参与林彪反革命集团阴谋活动,犯有罪行。1982年,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决定对其免予起诉,作退出现役处理。

       1993年2月,因病在武汉去世,享年78岁。 


人物生平



 

土地革命时期

1929年,因生活所迫,随同乡人抢地主粮食,加入杆子武装。

1930年春,被冯玉祥部收编。“中原大战”后编入孙连仲的第26路军。

1931年12月,参加由赵博生(共产党员)、季振同、董振堂等领导的宁都起义,被编入红5军团13军39师,历任班长排长、副连长等职。参加了中央苏区第四次反“围剿”斗争。

1932年,入团。

1933年4月,调任中央军委总供给部粮秣处科员、赣南云都办事处主任。

193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0月参加长征

1935年6月,长征途中一、四方面军会师后受中央委派慰问红四方面军30军。后任红四方面军总部第4局4科粮秣股股长、红四方面军总卫生部管理科副科长和西路军教导团供给处处长,参加了西征。

抗日战争时期

抗日战争爆发后,刘丰带领10余人的工作队到山西榆社县开展群众工作,发展了几个连的队伍,翌年改编为游击队,刘丰任八路军129师挺进支队第二区队连指导员、营政治教导员,并历任太岳区游击大队队长,山西决死队一总队42团副团长、团长兼太岳军区二分区司令员和决死一总队25团团长,转战邯郸磁县武安汤阴一带,参加过“百团大战”、杨家堂战斗、子洪战斗和井子峪战斗。

1943年3月,到延安中央党校学习。

1944年11月,随同河南军区党委副书记刘子久率领的军分区和地方干部南渡黄河到达豫西。后收编渑池地方武装上官子平部成立独立第7旅,任1团团长。

1945年5月26日,上官子平发动“豫西事变”,中共派往1团工作人员,除刘丰和两名指导员脱险外,余者均遭杀害。

解放战争时期

解放战争初,任太岳军区第24旅(独立旅)71团团长。

1946年11月,任晋冀鲁豫野战军(后称中原野战军)第24旅副旅长。

1947年2月,任晋冀鲁豫野战军第4纵队第11旅副旅长。

1948年5月-1949年2月,任中原野战军第4纵队11旅旅长。

1949年2月,任第二野战军第四兵团14军40师师长。

1950年4月,兼任云南军区大理军分区司令员。

建国之后

新中国成立后,刘丰先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大理军分区司令员。

1950年11月19日,中央军委批示在吉林省四平市组建空军第8师,刘丰任空8师首任师长,该师于1950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

1951年1月22日,师长刘丰调空军第二航空学校学习,空军第一航空学校校长吴恺接任师长。空军第2航空学校临时党委书记、第2航空学校校长、第9航空学校校长。

1954年10月,任空军第三军军长。

1957年6月,任武汉军区空军副司令员。

1967年7月下旬,升任武汉军区政治委员。

1968年2月-1972年2月,任湖北省革委会副主任。

1969年4月-1971年11月,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

1970年3月-1971年3月,任湖北省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

1971年3月,任中共湖北省委第二书记。11月,在“批林整风”中被免职。

“文化大革命”中参与林彪反革命集团阴谋活动,犯有罪行。1982年,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决定对其免予起诉,作退出现役处理。

是中国共产党第九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1993年2月,因病在武汉去世,享年78岁。 


所获荣誉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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