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渭汉(1908-1986),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生于湖南平江黄龙乡和平村。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43年入延安中央党校学习。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
曾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曾任红5军3纵队排长、连长,红3军团5军连政治指导员、团政治委员,红3军团 供给部政治委员,红8军团政治部组织部部长。
革命生涯
湖南省平江县人,1908年8月出生于平江县虹桥镇一个贫农家庭。9岁放牛,11岁至16岁当理发工人。1926年5月加入中国国民党,参加支援北伐战争的群众运动,组织开展农民运动。
1927年马日事变后,脱离国民党,并于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2月在平江北乡参加游击队。1928年参加平江“三月扑城”之役。同年10月随游击队编入红五军,先后任班长、排长、连长、迫击炮连政委。1932年参加赣州战役,救出10多名被俘战友。同年夏起,历任红五军直属队政治处主任、四师六团政委、红三军团供给部政委、四师十一团政治处主任等职。1934年调红军总政治部任干事,9月任红八团政治部组织部部长。长征时期,他先后任二十三师政治部主任、红三军五师十四团政委、红十三团政治部主任、军团教导营总支书记、军团直属政治处党支书记。到达陕北后,任红军后方政治部组织科长、组织部长、中共陕甘省委军事部副部长、红二十九军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及东线特委书记。
抗日战争时期,先后任八路军留守兵团警备二团政委、八路军一二九师三八五旅副政委、政委兼陇东军分区政委等职。
解放战争时期,1946年6月调任晋冀鲁豫军区政治部主任,参与组织发动陇海、定陶等战役和豫北攻势。1947年升任军区副政委、豫北指挥部政委。次年5月后任华北野战军十四纵队政委、第七十军政委,率部解放豫北,保障刘邓大军强渡黄河转入战略进攻,配合第四野战军南下作战。
建国后,先后任第二十兵团政治部主任、东北军区政治部副主任、东北军区干部部部长、沈阳军区副政委兼干部部部长、军委总干部部副部长、总政治部干部部部长。这一时期,他参与建设志愿军后备干部基地和组织制定解放军正规化的干部制度。1965年11月任成都军区第四政委。“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打击迫害。1972年10月恢复工作,先后任沈阳军区副政委兼旅大警备区政委、沈阳军区第二政委。1980年1月调任总政治部副主任、中央军委纪委书记。1985年到江西和闽西考察老革命根据地后,向中央提出尽快改变老区面貌的五点建议。
人物生平
播报在国共合作的1926年5月加入中国国民党,参加平江群众支援北伐军的活动。
1927年马日事变后脱离国民党,同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参加平江游击队。曾任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第六团政委、第三军团供给部政委、第八军团组织部部长、中央军委后方政治部组织部部长、第二十九军政委。参加了中央苏区反“围剿”和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留守兵团团政委、一二九师旅政委。
1928年2月在家乡黄龙乡参与组织黄龙山游击队(后并入平浏岳游击队)。曾参加平江攻城斗争。同年10月游击队编入中国工农红军第5军。
1929年3月先后任中国工农红军第5军第3纵队第7大队士兵委员会委员、班长、排长、连长。
1930年8月任红3军团红5军第4师6团特务营追击炮连连长和政治委员等职,参加了攻打平江、修水、崇阳、安福和进攻长沙的战斗。
1932年初参加赣州战役,任红3军团第4师政治部组织科科长、地方工作科科长。同年夏起任红5军直属队政治处主任。同年11月任红5军第2师第6团政治委员兼党总支书记。
1933年1月任红3军团供给部政治委员。6月起任红3军团第4师第11团政治处主任,7月起任江西军区总指挥部政治部主任。参加了宜黄、黎川、黄狮渡、草台岗等战斗。同年11月随东方军从福建北上,参加第五次反“围剿”作战,在浒湾战斗中负重伤。
1934年4月伤愈,被调到红军总政治部工作,任干事。9月至10月任红8军团党委委员、政治部组织部部长。参加了中央苏区历次反“围剿”斗争。10月随中央红军长征。10月至12月任红23师党务委员会委员,11月至12月任红23师政治部主任。曾率1个营负责收容掉队人员。抢渡湘江后,同年12月至1935年2月改任红3军团第5师第14团政治委员兼党总支书记。
1935年2月红8军团缩编,任第13团政治部主任,同年6月任军团教导营党总支书记。1935年6月至9月任红一方面军第3军团(7月改称第3军,后改第2纵队)直属政治处党总支书记。到达陕北后,参加吴起镇战斗。1935年11月任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后方政治部组织科科长。
1936年2月科改部,任军委政治部组织部部长,3月任中共陕甘省委军事部副部长。1936年3月至5月任新组建的红29军政治部主任。同年夏任红29军政治委员,1936年10月至1937年3月任红29军党委书记。1936年8月,为保卫中共中央机关的安全率部驰援瓦窑堡,击退来犯的国民党军地方部队。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八路军后方留守处警备第2团政治委员。
1940年4月起任八路军第129师第385旅副政治委员。同年下半年至1942年12月任八路军第129师第385旅政治委员。
1942年1月至1942年12月任陕甘宁边区陇东分区警备司令部副政治委员。
1943年入延安中央党校学习。解放战争时期,任冀鲁豫军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豫北指挥部政委,华北军区纵队政委、军政委。参加了豫北攻势和安新等战役。建国后,历任兵团政治部主任,东北军区干部部长,总干部部副部长,总政治部干部部部长,成都军区、沈阳军区政委,总政治部副主任兼中央军委纪委书记。是中共七大、十大、十二大代表,中顾委委员。1943年1月至1945年8月任政治委员。1943年初入延安中共中央党校学习。
1945年4月至6月作为陕甘宁边区代表团成员出席了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同年10月到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党校工作,任部副主任。
1946年12月至1947年7月任冀鲁豫军区政治部主任。
1947年7月至1948年5月任冀鲁豫军区第三副政治委员。1947年10月任豫北指挥部政治委员。
1948年3月至5月任晋冀鲁豫野战军第14纵队政治委员、中共第14纵队委员会书记。同年7月至1949年1月任任华北军区第14纵队政治委员。
1949年1月至9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70军政治委员,2月至6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5兵团政治部主任、党委委员,率部参加豫北、安(阳)新(乡)等战役,保障刘邓大军强渡黄河、配合第四野战军南下部队作战。随后,出任新乡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50年1月至10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0兵团政治部主任、党委常委。同年10月至1952年6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1951年6月至1955年3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兼干部管理部部长。
1952年4月至1954年5月任东北军区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52年10月至1955年4月任中共东北军区委员会常务委员。1954年5月任中共东北军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1955年3月至1956年11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副政治委员兼干部部部长、党委常务委员(1955年4月起)。
1956年5月至11月任中共沈阳军区监察委员会副书记。同年7月至1958年10月任中央军委总干部部副部长,1958年11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部长。
1960年10月至1966年5月任总政治部党委委员。1961年1月至1964年5月兼任军事法院院长,1962年9月至1964年5月任党委书记。
1961年2月至1964年5月任总政治部干部部党委书记。1961年3月至1966年5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党的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期间为规划人民解放军正规化的干部制度、为新时期的军队干部建设等做了大量的工作。
1965年11月至1972年12月调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第四政治委员。同年12月至1967年5月任成都军区党委书记。
1967年5月至1971年9月任成都军区党委第三书记。“文化大革命”中遭受打击迫害。
1972年10月重新工作,同月至1976年10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副政治委员兼旅大警备区政治委员。
1977年8月至1982年9月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1977年9月至1980年1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第二政治委员。
1980年1月至1985年3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副主任、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至1980年11月)。1980年3月至1985年7月任总政治部党委第三书记。1980年12月至1985年3月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至1980年11月)。
1982年全军实行精简整编,上书陈情,要求组织上批准他先辞去总政治部副主任,以减少副职,待军委确定合适人选后,再行辞去军委纪委书记一职,但均未能获准。1982年9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直至1985年3月,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才批准了他的请求。
1986年4月1日在北京逝世。1955年9月被授予中将军衔,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第七、十、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1955年9月被授予中将军衔,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第七、十、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1982年9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是中共七大、八大、十大、十二大代表,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央顾委委员。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长期从事军队政治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从事人民解放军干部工作的长期实践中,他坚定地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坚持按军队建设的实际需要选拔任用干部,选贤任能,公道正派,搞“五湖四海”。他把广泛地结识和熟悉干部作为做好工作的基本条件,除有计划地考察了解干部外,还把宿舍、会场、病房、食堂当作经常接触干部、做干部工作的场所。他待人诚恳、直爽,关心干部,不分亲疏,不分新老。对受过错误处理抱有怨气和犯过错误而灰心丧气的干部更为关心,热情地疏导和安慰,多次登门做工作。他十分注重身教,严于律己,严守干部工作的纪律和办事程序。在任中央军委纪委书记后,他为全军党的纪律检查机构的建立和党风党纪建设做了大量的组织领导工作。他遵循党内反对错误倾向的正确方针,坚持有“左”反“左”,有右反右。对犯错误的军队干部的党内审查工作,倾注了很大精力,努力实践中共中央关于党内斗争的原则思想。他认真贯彻纪律检查工作的指导方针,维护党纪,从严治党。在原则问题上,无论是对职位比较高的,资历比他老的,或者个人关系好的,他都只讲真理,不徇私情。他对自己的缺点、错误从不文过饰非,多次在严肃的场合主动地作自我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