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阳,男,汉族,1949年7月出生,湖南平江人,1969年2月入伍,196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第二炮兵政治委员,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人物履历
1969.02——1971.05 第21军61师183团2连战士、副班长、班长
1971.05——1973.07 第21军通信营有线电连排长
1973.07——1976.07 第21军政治部干部处干事
1976.07——1978.11 军政治部宣传处副处长
1978.11——1979.06 第21军63师189团1连政治指导员(下放锻炼)
1979.06——1980.11 第21军63师189团副政治委员兼政治处主任
1980.11——1983.05 第21军政治部宣传处处长
1983.05——1985.10 第21军61师181团政治委员(其间:1983.09—1985.07 在解放军政治学院学习)
1985.10——1992.09 第21军61师政治委员
1992.09——1993.03 总参谋部兵种部政治部副主任
1993.03——1996.08 总参谋部兵种部政治部主任
1996.08——2002.01 第27集团军政治委员
2002.01——2005.12 北京军区副政治委员
2005.12——2009.12 成都军区政治委员、党委书记
2009.12——2014.12 第二炮兵政治委员、党委书记
2015.02——2018.03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中共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
1995年7月晋升少将军衔。
2003年7月晋升中将军衔。
2009年07月20日晋升上将军衔。
2014年12月,二炮政委张海阳达到大军区正职服役最高年限退出现役。
2015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任命张海阳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