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人物 > 军视人物

李九龙.jpg

        李九龙(1929年3月-2003年11月19日),男,汉族,河北丰润人。高中文化。1945年参加八路军。194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第四野战军排、连长。在辽沈、平津、衡宝等战役中,立大功四次。新中国成立后,他历任副营长、营长、副团长、科长、团长、副师长、师长、副军长、军长、济南军区司令员成都军区司令员等职。他参加了广西剿匪和解放华南的多次战役战斗,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他率部参加边境自卫还击作战,取得了辉煌战果。


人物生平



 

194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5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

1945年8月参加八路军,任冀东军区57团3连战士,晋热辽军区18分区27旅74团4连战士,辽西支队2大队4中队副班长,热东18分区独立营1连通信员,东北民主联军第8纵队24师72团1连副班长、班长。

1947年任东北民主联军东北野战军第8纵队24师72团1连副排长、排长。

1948年任东北野战军第8纵队24师72团、解放军第45军135师405团副连长。1949年任陆军第45军135师405团2连连长。

1950年任陆军副营长、营长。

1955年任陆军副团长,授予少校军衔。

1956年任陆军师司令部侦察科科长,副团长、代团长。

1961年晋升为中校军衔。

1962年任陆军团长。

1968年任陆军师副师长。

1970年任陆军师长,1979率部参加对越自卫还击作战(1978年-1979年在军事学院高级系学习)。

1980年任陆军军副军长、军长。

1985年6月任济南军区司令员、党委副书记(1989年3-4月在国防大学国防研究系学习)。

1990年4月任总后勤部副部长(保留正大军区职待遇)、党委副书记。

1991年9月-1994年10月任成都军区司令员、党委副书记、书记。9届全国人大代表、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中共12-14届中央委员。获3级解放勋章。

1988年9月被授予中将军衔。

1994年5月晋升为上将军衔。

2003年11月19日因病在北京逝世。

李九龙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委员。1988年被授予中将军衔,1994年6月晋升为上将军衔。2003年7月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独立功勋荣誉章。他是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人物评价

 

李九龙1943年走上革命道路,参加了地下党组织领导的农民协会,担任地下交通员,解放战争时期,他历任战士、班长、排长、副连长、连长等职,先后参加了四平战役辽沈战役平津战役衡宝战役,多次荣立大功,为解放战争的胜利立下了功勋。他针对部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始终按这一根本标准,狠抓部队的军事训练,注重加强全面建设,认真总结部队管理经验,潜心研究带兵之道,从严治军。他在总后勤部工作期间,参与了解放军后勤工作许多重大问题的决策、谋划及重要工作的组织实施。他经常深入机关和部队基层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他任成都军区司令员期间,认真落实中央军委的各项指示,针对新时期部队的特点,狠抓作风纪律整顿,严格落实条例条令,使机关和部队的正规化建设发生了重大改变。他多次深入西藏、云南边防部队检查战备工作落实情况,组织部队进行高原机动作战演习,提高了部队的作战指挥能力和协同作战水平。他为边疆地区的经济发展与繁荣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因病于2003年11月19日在北京逝世。 



010160260000000000000000011200000000000000